甲 乙两桐油共重330千克,从甲捅倒出三分之二,从乙倒出七分之三,两桐油共剩150千克,两桶油原来各重多少千克?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11/15 22:29:19
甲 乙两桐油共重330千克,从甲捅倒出三分之二,从乙倒出七分之三,两桐油共剩150千克,两桶油原来各重多少千克?
甲 乙两桐油共重330千克,从甲捅倒出三分之二,从乙倒出七分之三,两桐油共剩150千克,两桶油原来各
重多少千克?
甲 乙两桐油共重330千克,从甲捅倒出三分之二,从乙倒出七分之三,两桐油共剩150千克,两桶油原来各重多少千克?
设甲桶原来有X千克油,则乙桶是330-X千克
(1-2/3)*X+(1-3/7)(330-X)=150
解得X=162 330-X=168
答:甲桶油原来重162千克,乙桶油原来重168千克
330-150=180(千克)
330×2/3=220(千克)
220-180=40(千克)
40÷(2/3-3/7)=168(千克)
330-168=162(千克)
∴原来甲有162千克,乙有168千克
乙桶168 甲桶162
设甲为X
设乙为Y
(1)X+Y=330
(2)三分之一X+七分只四Y=150
联立并解得
x=162
y=168
故,甲桶油为162千克,乙桶油168千克
(蛮简单的,这是二元一次方程)
330x(1-2/3)=110
乙:(150-110)/(2/3-3/7)=168
甲:330-168=162
分析:
如果甲、乙都倒出2/3,按理应倒出330x2/3=220,还剩110
现在实际还剩150,差额部分40是乙假想倒出2/3于现实3/7之间的差额(少了2/3-3/7)。
因此,(150-110)/(2/3-3/7)=168 是乙真实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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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0x(1-2/3)=110
乙:(150-110)/(2/3-3/7)=168
甲:330-168=162
分析:
如果甲、乙都倒出2/3,按理应倒出330x2/3=220,还剩110
现在实际还剩150,差额部分40是乙假想倒出2/3于现实3/7之间的差额(少了2/3-3/7)。
因此,(150-110)/(2/3-3/7)=168 是乙真实所有。
所以,甲原有是:330-168 =1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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