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 协议.协议中约定李某将自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.协议中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11/16 03:28:47
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 协议.协议中约定李某将自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.协议中
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 协议.协议中约定李某将自
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
协议.协议中约定李某将自己的一辆“东风雪铁龙C5”轿车作为质物,还约定了其他有关事项,其中约定2011年1月12日,李某连本带息一次还清借款.由于李某为生意之事需要使用车,所以约定车仍由李某占有并使用.借款期满后,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还借款,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.2011年5月30日,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车出售给了第三人王某.张某得知后,诉至法院,请求宣布李某与第三人王某的买卖行为无效,并依法将车判归张某.分析并回答:
(1) 李某和张某的质押合同是否有效?为什么?
(2) 李某与第三人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?为什么?
(3) 法院是否会将车判归张某?为什么?
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 协议.协议中约定李某将自案例3:2010年1月12日,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用于做生意,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.协议中
1、有效,为质押借款协议.于2011.01.12前李某应向张某还本付息,如不能归还则质押车与其他约定事项.
2、否,李某与张某协议在先,5.30车的所有权归张某,买卖行为无效
3、是,质押借款协议规定,2011.01.12前,李某不能还本付息则车与其他约定事项归张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