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制度特点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11/08 17:06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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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阁制度特点
内阁制度特点
内阁制度特点
现代内阁制的特点:一、 行政、立法合一,而非明显之三权分立,而且无总统制式的制衡机制. 二、 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长分由两人担任.因为历史传统与个别制度差异,其名称并不固定.国家元首有的称之为国王,有的称为总统,也有的称为大公(如卢森堡)或亲王(如列支敦士登).至于行政首长则多称之为首相或总理. 三、 行政首长的产生是建立在议会的同意之上,并对议会负责.行政首长及阁员通常可兼任议员,(但有些国家规定不得兼任),并得因议会的不信任而去职.因此阁揆的任期较不固定. 四、 元首发布命令时,需经行政首长或有关阁员副署(countersigning或countersignature),以明权责,其责任则由副署者承担.无副署者,则元首之政令不生效力.因此元首的角色实系『统而不治』(reign but not govern). 五、 国家元首平常主要承担仪式性任务.但是当国家发生紧急危难,得超越党派,任命新的行政首长,或宣布行使紧急权力,保护国家渡过危难.因此国家元首虽然不经常行使权利,却仍拥有象征性权力(*symbolic power)或保留之权力(reserved power). 六、 行政首长系由间接方式产生.通常系由人民选举国会议员,再由国会议员选举产生行政首长.至于国家元首产生方式,则多系以君主继承(立宪君主国家),或间接选举(共和体制国家)方式产生,但亦有采取直接选举者. 七、 议会通常有『倒阁权』,内阁通常也有『国会解散权』,但亦有特例.此二权限使议会内阁制下的议员党性较犟,党纪亦较易维持,因为如果执政党议员对内阁决策不表赞同,导致『倒阁』,议员即需重新面对大选. 若在野党议员不支持本党之决策,转而支持执政党,则无异将使本党失去执政机会,同时也可能因选民背弃而遭致落选.基於此,议会内阁制通常有较犟之党纪及较完善之政党组织.
内阁制优点:
第一,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通力合作,效率高;第二,议会和选民都可以监督政府;第三,遇紧急情况,内阁可以实行应急政策.内阁制有利于训练政治家.
内阁制缺点:
相对总统制而言,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如总统制国家议会有力.
弊端产生原因
尽管议会内阁制将立法权与行政权结合,减低了内阁与国会间冲突的机会,而且有较总统制为佳的党纪及政党组织,全球的民主国家,也多系实行议会内阁制.但议会内阁制本身却不一定能确保政府施政效能良好,也不一定能杜绝独裁、漤权的情事发生.这主要是因为下列几项原因: 第一,不同的选举制度影响到政党体制的歧异发展,也造成政府稳定与不稳定的差异结果.一般而言,采取单一选区(single-seat constituency),一选区只选一席,并采多数决(majoritarian)的选举制度,有利於两党制的发展(如英国、新西兰).采取中选区(每一选区选出二至五席)或大选区(每选区选六席以上),或者采比例代表制的国家,则较易形成多党制(如欧陆、y-system)的国家,有德国、瑞典等;发展为分歧多党制(polarized multi-party system)的,则有意大利、芬兰、荷兰等.政党体系成员越多的国家,其内阁组成就越为不易,而内阁维持的时间相对的也就越短.其中尤以二次大战以後的意大利最为著名,平均每一届内阁的寿命只有七、八个月的时间.相对的,采取两党制的英国,撒切尔夫人的保守党任阁,则连续执政十一年之久,最後虽因党内异见而被迫下台,保守党却仍继续当政.但是执政时间的长短,并不是政府安定的与否的唯一指标.在内阁更迭频繁的国家(如意大利),只要文官体制保持中 立,不介入政争,并形成优良的行政自主传统,政府仍能保持高度效能,不受政党政治摆布,也使政争及倒阁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.但是,一般而论,倒阁的机会越少,政局越为稳定,则系事实. 第二,在采取比例代表制的国家,政府多系由多党联合组成,政局容易出现不稳现象,已如前述.但在采取多数决制度的国家,如果某一政党长期掌握国会多数,则易发生漤权情事.在民主发展稳定的国家,如瑞典,社会民主工党自一九三二年起,连续执政达四十四年之久,一九八零年代後,又继续执政进实难,该党的社会福利政策,虽闻名国际,但长期一党执政的结果,却也造成官僚主义横行,资源浪费,福利国家政策尾大不掉等现象,最後终因经济不景气,民怨四起,而在一九九一年大选中为选民所唾弃.另外,在民主政治比较不上轨道的国家,如印度及牙买加,都发生过暂停选举,终止民主宪政的不利情事. 基於此,议会内阁制虽然比总统制较有利於民主制度的稳定发展,但却不能绝对保证专政、独裁现象不致发生.单纯的想以采行议会内阁制,建立起稳定的民主制度的作法,乃是不切实际的.民主宪、的成长,以及民主制度的稳定的发展,实包含其他更为复杂的文化、经济、社会及政治因素,而制度选择因素只是其中一项成因,却非充分条件.
古代内阁制的特点:“内阁”的真正建立是在明成祖的时候.明成祖即位后,命官品较低的翰林院编修、检讨等官于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,参与机务,始称为“内阁”.“阁臣之预务自此始,然其时,入内阁者皆编、检、讲读之官,不置官属,不得专制诸司.诸司奏事,亦不得相关白.”仍然是皇帝的私人秘书.永乐中期以后职权渐重,兼管六部尚书,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.到了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权臣严嵩任武英殿大学士后,专擅朝政二十余年,内阁的权力已经完全与从前的宰相一样了. 清朝沿用明制,亦设内阁和大学士.但清初军政大权掌握在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手,1732年雍正帝设立军机处以后,实权又在军机处,内阁徒有虚名,变成只是传达谕旨、公布文告的机构.清末设立责任内阁,军机处和内阁均废.(民国初年的内阁性质不同,已不是明清内阁的继承.)
明朝内阁制度是在明朝永乐时期建立的。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,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(三杨辅政),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,但到了大明成化、弘治朝之际,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。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,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,经过大明嘉靖、隆庆朝的发展,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,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,而内阁首辅变成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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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内阁制度是在明朝永乐时期建立的。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,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(三杨辅政),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,但到了大明成化、弘治朝之际,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。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,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,经过大明嘉靖、隆庆朝的发展,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,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,而内阁首辅变成为实际上的宰相。永乐中期以后,内阁职权渐重,兼管六部尚书,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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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机构,只是负责为皇帝上传下达的内侍机构,阁员的升降由皇上决定。
从制度的层面上来讲,内阁并非首相,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机构。内阁成员有其本职,入阁只是兼职,内阁本质上讲是制度外基于皇帝信任的秘书班子。
明朝内阁制度是在明朝永乐时期建立的。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,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(三杨辅政),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,但到了大明成化、弘治朝之际,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。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,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,经过大明嘉靖、隆庆朝的发展,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,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,而内阁首辅变成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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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内阁制度是在明朝永乐时期建立的。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,但很快到了大明宣德朝时期权力开始上升(三杨辅政),虽有大明正统朝末年的反复,但到了大明成化、弘治朝之际,内阁制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。大明正德朝浪漫好战,却因为有杨廷和等阁老主撑内阁未成大乱,经过大明嘉靖、隆庆朝的发展,大明万历朝早期应该是内阁权力极盛的时期,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,而内阁首辅变成为实际上的宰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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